关于勘误学信网录取照片的工作通知

各学习中心: 经与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申请,教育部职成司接受高校上报的录取照片勘误,现将勘误流程及要求通知各学习中心,请遵照执行。 一:勘误对象:学院平台学籍管理界面学院备注栏显示:“学信照片不通过”的学生中,符合下述情况: 1.学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身份证照片较早,与本人现阶段差距明显,需要勘误录取照片的在校生。 2.学信网及学院平台显示的录取照片不是本人,需要勘误录取照片的在校生。 二:勘误流程: 1.学习中心审核学信网及学院平台的录取照片,与学生本人提供的现有身份证照片核对,确为同一人时,填写《学生录取照片修改申请表》(附件1),中心主任签字、盖章。 2.新录取照片:要求照片大小不超过30K(102*126-150*210);命名要求:18位身份证号码命名,jpg格式。 3.身份证照片:身份证扫描件(正反)均需放到以“身份证”命名的文件夹内,jpg格式。以学生“张三”为例:路径为:身份证 — 张三 — 张三身份证正面;张三身份证反面。 上述电子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到邮箱:etjugongshi@etju.com学院依此上报申请修改。 三:录取照片勘误受理时间: 2024年4月10日——4月30日,学习中心审核无误后将电子材料发到学籍邮箱:etjugongshi@etju.com,符合勘误要求由学院上报教育部职成司,受理后预计5月下旬更换完毕。 特别提示:2024年6月为2024秋季毕业生资格审查阶段,学院不受理录取照片勘误,请学习中心及时关注学院平台照片比对情况,严格按照上述流程申请录取照片勘误,同时在受理时间内做好2024秋季预毕业生的录取照片勘误,以保证学生如期毕业。 特此通知。 附件1:《学生录取照片修改申请表》 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1日